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武体党发〔2024〕52 号 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 10:40  点击:[]

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我校各基层党支部已任期届满,结合我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实际,现将基层党支部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一般为 3 年。

二、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的构成

基层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在 7 人以上的,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设书记 1 人,一般还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可兼任)等;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1 人。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人选要求

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人选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人选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以部门为单位设立的党支部,书记应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教研室行政负责人选配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本科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设一名学生副书记;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学生思

想政治辅导员或研究生党员担任。为保持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连续性,不能任满一届(三年)即达退休年龄的党员,一般不再作为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年龄应酌情掌握,退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超过 80 周岁。

四、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程序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在校内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一般应按以下程序推进: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做好宣传发动。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应针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重视宣传发动,做好选前教育,并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依法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优化党支部设置。校内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职能职责,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便于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尽可能地将党支部设置与能够相对独立完成教学、科研、训练和党政管理工作任务的行政组织实体相对应。机关党委、总务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教师党支部一般按学院内设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单位设置;学生党支般按年级或专业设置;离退休党支部按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设置。基层党支部的设置,由校内各二级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要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校内各二级党组织设置的党支部数量、名称、规模及党员名单应提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3.起草工作报告。非新设立的党支部,应在换届选举前,对照职责、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二)选举实施阶段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1.酝酿提名候选人。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反复酝酿、讨论,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构成及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前,应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填写《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加盖公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大会的议程,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酝酿情况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举办法等。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审批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大会应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书记主持。新设或调整后的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主持。党支部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4.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会议由上一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等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根据新当选委员工作性质和特点,进行党支部委员的分工。

5.上报选举结果。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总结备案阶段

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换届工作的交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在所属的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结束后填写《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加盖公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举措。校内各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此次换届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1),《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加盖公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校内各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切实做好所属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明纪律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换届纪律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三)抓住契机,推动党建

各单位要把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构建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李瑞华,联系电话:027-87191698,

邮箱:zuzhibu@whsu.edu.cn。

附件:1.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总务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在总务总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方案

关闭